秋招走到末尾,又到了大佬们“货比三家”选offer的时间节点。很多小伙伴比较疑惑的是如果面试成功拿到offer但是又不想去这家公司,直接拒绝或者是接受之后再毁约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,比如说被企业拉黑、被记入诚信档案等等。针对这个问题,菌崽为大家简单做个分享。
拒签或是毁约的影响
offer即offer letter,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通过了面试,确定录用时候,对方HR都会给你发offer。一般的offer并不代表合同,意思就是说你接到offer,并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,所以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,你还是自由身份,不去报到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风险。
虽然从offer的法律效力来看,毁约对个人几乎没有约束,拿到offer后再拒绝入职,基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。但在过往的案例中,也出现过确认了offer以后反悔了,用人单位要求该意向候选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,法院裁判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的情况。所以如果大家接了offer又反悔,一定要注意看看offer中是否有违约条例。也就是明确对方给你发的offer上有没有写明接受offer以后不去的话需要承担的后果,如果offer中明确写明,当你回复了这个邮件,而你不去入职的话,需要承担什么责任。那么你接了offer再拒绝就需要承担这个责任,一般是违约金。
干货分享:
录用通知书本质上是一种预约合同,因违反而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,而不是劳动纠纷。基于此,这个纠纷不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,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。适用的法律为《民法典》而非劳动相关的法律。
如果你获得了他们公司的offer,确认后又拒绝,虽然有的offer上不会有违约条款,但是对于同一家公司来说,这个记录肯定会存在的,这个记录可能会被记录在他们公司的内部系统中。但是违约记录也一般仅限于这家公司,不会涉及个人诚信档案或者个人征信记录。
如何体面的拒绝offer
近几年的大环境不太好,拿到offer不是易事,拒绝offer前一定要想清楚,确定这份offer的确不是自己想要的,或者是目前不太适合的;如果你喜欢这份工作,只是这个公司给出的一些条件,比如薪资或福利不太满意,那么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坦诚的交流,表明你的想法,而不是直接拒绝。如果公司对你很满意,可能会有回旋的余地。
如果你想清楚了拒绝的理由,就尽快给企业一个答复,避免对方等太久,耽误对方后续的招聘工作,也给对方一个好印象。
如果确定需要拒绝offer,比较体面的处理方式,供大家参考:
表达感激:
在开始之前,表达对雇主的感谢,感谢Hr这段时间的付出,感谢他们给予你这个机会。
eg:非常感谢您给予我这个机会,我对您的认可和信任深表感激。
解释决定:
简洁明了地解释你为什么决定拒绝offer。可以提到其他更适合你的机会、个人发展需求或其他因素。
eg:经过深思熟虑,我认为这份工作并不符合我的长期职业目标/我收到了另一个机会,与我的职业发展更契合。
表达遗憾:
表达对于无法接受offer感到遗憾的情感。
eg:我真诚地感到遗憾,因为我对贵公司非常有兴趣,但我相信这是我当前最好的决定。
感谢再次邀请:
再次感谢他们的邀请和对你的关注,并表达你对于他们公司的良好印象。
eg: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兴趣和邀请,在面试的过程中,我深深感受到贵公司的专业,也从交流中收获良多,我对贵公司的印象非常好,希望我们有机会在未来合作。
保持联系:
表达你对于与他们保持联系的意愿,以便将来有机会合作。
eg:我希望能够与您保持联系,如果未来有其他合作机会,我会很高兴再次与您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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